Saturday, 7 December 2013

此文为参加某翻译比赛所做,现比赛结果已揭晓,不出所料,当了炮灰。故放于此处,聊做纪念。



罗伯特·麦克法兰(Robert Macfarlane/
人是动物,正如所有动物一样,我们在行走时留下痕迹:无论是雪地、沙地、泥地、草地,还是露水、土壤、苔藓,人所通过的地方,总能留下痕迹。狩猎圈的行话中有一个形象的词来描述这种留痕行为:兽迹。一个生灵的“兽迹”就是它的足印。但我们很容易忘记自己是足印的制造者,因为现如今,我们大多数时候都走在柏油和混凝土上——这些材质上很难留下印迹。
“无论何时,无论何地,人们都在行走着,在大地上留下路的脉络,那些路或有形,或无形,或错落有致,或蜿蜒曲折。”托马斯·克拉克(Thomas Clark)在他经久不衰的散文诗《行走的赞歌》中如是写道。确实,一旦你开始注意到它们,你会看到自然景色仍旧被马路和人行小径网住——风景投影于现代化的公路网络,邂逅于歪斜或垂直的小径。朝圣之路、林荫小道、牲畜牧道、灵柩之路、灵修之路、地球灵线[1]、石堤沟渠、弄堂小巷——当你快速而大声地说出一些路的名称,它们朗朗上口,如诗歌,如仪式——下沉式道路、陡坡牧道、斜槽滑道、运尸道、马道、堤道、行军道。
很多地方仍留有老路,它们连接各处,四通八达,或环绕高山,或通往教堂、河流、大海,但并非所有关于老路的往事都令人愉快。在爱尔兰,19世纪40年代的饥民修建了绵延数百英里的逃荒之路,那些路一无是处,饥民们一无所得,英国地形测量局的底图上亦无逃荒之路的记录。在荷兰,有死亡之路和鬼路,它们会合于中世纪的公墓。在西班牙,不但有发达实用的牧道网络,也有长达数千英里的圣雅各伯之路(Camino de Santiago),这是通往圣地亚哥-德孔伯斯特拉(Santiago de Compostela)的朝圣之路。对于走在朝圣之路上的朝拜者来说,每一步都有双重含义,第一重是踏着脚下的路,第二重是踏着信念之路。苏格兰保留了小村落之路——以锥形石堆标记,连接村庄;日本留有田间小路,诗人松尾芭蕉在1689年撰写纪行文《奥州小道》时,曾走过那些窄窄的田埂。在19世纪,宽阔的“野牛之路”横贯北美大草原,成群的野牛并排行进开辟出这些路。后来,早起殖民者通过这些路穿越北美大平原,向西扩张。
历史悠久的路存在于陆地,也存在于水上,海上航道与江河是其中最古老的方式。航道宛若海洋的接缝——航线的方向由盛行的风和水流决定。在冬季,出入印度喜马拉雅地区偏远山谷藏斯卡(Zanskar)的唯一通道,是沿着一条因河水结冰而形成的冰路。河流沿着山谷侧面陡峭的页岩石顺势而下,雪豹就在那陡坡上狩猎。在更深的水池里,冰呈蓝色,晶莹剔透。 徒步冰河的旅程叫查德尔(chadar),参与查德尔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步行者带领,他们被称为“冰上领航员”,能告诉你危险所在。
不同的路根据地质和用途有不同的特点。在坎布里亚郡(Cumbria),一些灵柩之路的上坡面放置了平坦的“休憩石”,挑夫可以把负重放在上面,甩一甩疲惫的手臂,抖一抖僵硬的肩膀;在爱尔兰西部,一些灵柩之路上的休憩石凹入地面,每个送葬者会在由此形成的凹室内放一块卵石。英格兰当郡(Downs)的史前古道仍可寻觅,因为密致的石灰质土壤上雏菊丛生,那些土壤经过几个世纪的踩踏,已经硬化。外赫布里底群岛(Outer Hebrides)中的路易斯岛(Isle of Lewis)上,数以千计的劳作之路[2]弄皱了泥炭沼泽地,因此从空中看,沼泽地有着岩羚羊皮般的外表。我也想起了苏格兰高地上的山路,呈之字形弯曲,约克郡(Yorkshire)和中威尔士的驮马古道设有路标和桥梁,还有汉普郡(Hampshire)的绿砂路,没入水中,在背阴的河岸上,春季蕨类萌生,卷曲的幼叶如同主教的权杖。
古道上的路标是一门充满奥妙的学问,它包括锥形石堆、砂岩、界石、竖石、里程碑、石圈和别的指示标记。在达特穆尔(Dartmoor)的沼泽区,白色的陶瓷碎片铺在地上,在黄昏时分,用来指示安全路径,就像《糖果屋》故事中的卵石路。在山区,卵石所在处往往是可涉水通过河流的地方,例如凯恩戈姆山脉(Cairngorms)的尤迪斯(Utsi)石,它标识出可横穿阿尔特摩尔(Allt Mor)溪到达传统牧区的位置,石上的驯鹿岩画雕刻精致,当落日的余辉洒在石块上,那只驯鹿栩栩如生。
路和标识一直如诱饵般吸引着我:牢牢地抓住我的目光。不但外在的眼睛,连心灵的眼睛也被路吸引,地上的一条路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——在空间上向前,也在时间上向后,寻找它的历史及其之前的追随者。当我走在路上,我时常好奇它们的起源,引导它们出现的动机,在稀松平常的旅途中创造的记录,在探险、相遇和分别时保守的秘密。我猜想自己此生大约已步行7,0008,000英里:也许比大多数人多,但不会比几乎所有人都多。托马斯·德·昆西(Thomas De Quincey)估计华兹华斯(Wordsworth)一共走了175,000180,000英里:华兹华斯的腿带有小肿块,这使它们声名狼藉,在德·昆西刻薄的语句下,“遭到所有女性鉴赏家尖锐地谴责”,但在行走时,他的小腿却光彩夺目。我在脑海中,用双腿丈量了数千英里,因为当我——通常在晚上——发现自己失眠时,我会让自己的思绪重走那些我曾经走过的路,有时候,这样做能让我平静入睡。
“当我前进时,它们带给我欢乐。”关于旷野之路,约翰·克莱尔(John Clare)如是写道。我也这样认为。“我的左手环绕着你的腰,”沃尔特·惠特曼(Walt Whitman)在草叶集(1855)中宣称 ——带着友善,性爱与强制,“我的右手指着大陆上的风景,和一条康庄大道。”人行小径属于尘世,对此最好的诠释是那个词语:“世间的”,即对所有人开放。路的使用权由它的用途决定和维系,这些权利构成了一个自由的迷宫,一个公共土地上的网络,虽然它尚未成熟,但仍旧贯穿于我们不断扩张的私有化地盘,带刺的铁丝网、大门、监控摄像头和“严禁擅自进入”的告示随处可见。这个迷宫的存在,是英国和美国土地使用的明显区别之一。美国人长久以来羡慕英国的人行小径系统及其提供的自由,而我反过来又羡慕斯堪迪纳维亚约定俗成的自由通行权。这一习俗——孕育于一个没有经历过几世纪封建统治的地区,这一地区也因此没有继承对地主阶级的遵从——允许公民行走在任何未经开垦的土地上,只要他/她不会带来任何伤害;它也允许人们生篝火,离开住处到野外露营,采集鲜花、坚果、浆果,在任何水道里游泳(新的更加开明的苏格兰土地准入法在日益接近这一权利)。
路是风景的习性,它们产生于两厢情愿的行为,光凭你自己,很难创造出一条人行道。艺术家理查德·朗(Richard Long)曾做过一次,他在地里来回地走,把一条笔直的线踩成了沙漠地。但这是一串脚印而不是一条人行道:它不通往任何地方,只是到达自己的终点。走在上面时,朗变成了一只老虎,在笼中踱步,或是一位泳者,在泳池中来回游泳。他的那根线和一条路的关系,就像一根折断的细枝和树。路相互连接,这是它们的首要职责,也是它们存在的主要原因。表面上,它们联系各处,引申开来,它们也联系了人。
路也是双向的,因为没有共同维护和使用,它们就消失了:淹没在茂盛的草木中,被犁开种植庄稼或在上面兴建房屋(虽然路可能继续受到土地法的保护)。正如海上航道需要定期疏浚保持通畅,路需要行走。十九世纪的萨福克(Suffolk),在一些常用的道路——例如村庄之间的路,去堂区教堂的旁道——的起点,人们常常把一种称为“挂钩”的小镰刀挂在台阶和柱子上。行人会拾起挂钩,用它砍去那些开始挡路的树枝。然后,挂钩被放在路的另一端,留给从反方向过来的人。路以这种方式被共同养护,为众人所用。
绝非所有有趣的路都是古道。在如今的每一个小镇和城市,穿过公园荒地,你会看到行人创造的非正式的路,他们放弃了人行道和马路,取捷径,辟旁路。城市规划师称这些即兴而成的路线“期望线”或“期望路”。在底特律——城市的很多区域杂草丛生,成千上万的住宅被遗弃,现在那里很少有人买得起车——行人和骑车者创造出了数以千计这样的附加性便利设施。




[1] 译者注:地球灵线(ley lines)是业余考古学家阿尔弗雷德·沃特金斯(Alfred Watkins)在1921年提出的概念,他发现大量的古迹和圣地沿一系列的直线排列,创造出此词。
[2] 译者注:当地居民在沼泽地中挖掘泥炭用作燃料,而形成的路。